2005年1月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怎样设立拍卖企业
  实施机关: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许可程序:
  1、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所辖地市经贸委(贸易局)提出申请,在所在地市经贸委(贸易局)签署意见后报省经贸委受理。
  2、省经贸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。经审查合格的,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,向申请人颁发许可文件。经审查不合格的,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。
  许可条件:
  1、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;2、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、住所和章程;3、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;4、有符合《拍卖法》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;5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;6、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;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